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,兰州新区管委会,省政府各部门,中央在甘各单位:
经省政府同意,现将省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的104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。
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证明事项取消后的落实工作,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。要根据法律法规“立、改、废”情况和国务院安排部署,继续做好证明事项的精简,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,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。
附件:省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
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6日